生而眇者不识日,问之有目者。或告之曰:“日之状如铜盘。”扣槃而得其声,他日闻钟,以为日也。或告之曰:“日之光如烛。”扪烛而得其形,他日揣樾,以为日也。日之与钟、龠亦远矣,而眇者不知其异,以其未尝见而求之人也。
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未达也,无以异于眇。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槃与烛也。自盘而之钟,自烛而之龠,转而相之,岂有既乎?故世之言道者,或即其所见而名之,或莫之见而意之,皆求道之过也。
然则道卒不可求欤?苏子曰:“道可致而不可求。”何谓致?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莫之求而自至,斯以为致也欤?
南方多没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浮没矣。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于水之道者。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故北方之勇者,问于没人,而求其所以浮没矣,以其言试之河,未有不溺者也。故凡不学而务求道,皆北方之学没者也。
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今者以经术取士,士求道而不务学。渤海吴君彦律,有志于学者也,方求举于礼部,作《日喻》以告之。
译文
一出生就双目失明的人不认识太阳,问看得见的人太阳是什么样子。有的人告诉他说:“太阳的样子像铜盘。”这个失明的人敲铜盘听到了它的声音,一天听到钟声,就把发出声音的钟当做了太阳。有的人告诉他说:“太阳的光像蜡烛。”失明的人用手摸蜡烛,晓得了它的形状。一天,摸到一支形状像蜡烛的乐器龠,就把它当做了太阳。
太阳和钟、龠的差别太大了,但是天生双目失明的人却不知道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因为他不曾亲眼看见,而是向他人求得关于太阳的知识。抽象的道理很难被认识,这一点比太阳难认识的情况更加严重,人们不通晓抽象的道理的情况,和生来就不认识太阳的盲人没有什么不同。通晓的人告诉他,即使有巧妙的比喻和很好的启发诱导,也无法使这些比喻或教法比用铜盘和用蜡烛来说明太阳的比喻或教法好。从用铜盘比喻太阳到把铜钟当做太阳,从把铜钟当做太阳而到把乐器龠当做太阳,像这样辗转连续地推导,难道还有个完吗?所以人世上大谈“道”的人,有的就他自己的理解来阐明它,有的没有理解它却主观猜度它,这都是研求“道”的弊病。
既然如此,那么这个“道”最终不可能求得吗?苏轼说:“道能够通过自己的虚心学习,循序渐进使其自然来到,但不能不学而强求它。”那么什么叫做自然来到呢?孙武说:“会作战的将军能招致敌人,而不被敌人所招致,不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境地。”子夏说:“各行各业的手艺人坐在店铺作坊里,完成他们制造和出售产品的业务。有才德的人刻苦学习,来使道自然到来。”不是强求它而使它自己到来!
南方有很多会潜水的人,他们天天都生活在水边,七岁就能趟水过河,十岁就能浮在水面游泳,十五岁就能潜入水里了。潜水的人能长时间地潜入水里,哪里是马虎草率而能这样的呢?一定是对水的活动规律有所领悟才能做到。天天生活在水边,那么十五岁就能掌握它的规律。生来不识水性,那么即使到了壮年,见到了船也会害怕。所以北方的勇士,向南方会潜水的人询问来求得他们能潜入水里的技术,按照他们说的技术到河里试验,没有不淹死的。所以凡是不老老实实地刻苦学习而专力强求道的,都是像北方的学潜水的人一样。
从前以讲究声律的诗赋择取人才,所以读书人学习儒家、墨家还兼及名家、法家,而不是立志在求儒家之道;现在以经学择取人才,所以读书人只知道强求义理,而不是踏踏实实地学。渤海人吴彦律,是有志对经学做实实在在地学习的人,正要到京城接受由礼部主管的进士考试,因此,写《日喻》来勉励他。
注释
日喻:关于太阳的比喻。
眇:瞎子。
樾:笛类乐器,比笛短,有七孔、三孔等说。
苏子:苏轼自称。
子夏: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
没人:能潜入深水的人。
渤海:唐代郡名,在今山东滨县一代。
参考资料:
1、周艳生.文言文阅读四则. 中学语文园地(初中版),2007年Z2期.
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参考资料:
1、朱靖华.苏东坡寓言评注:重庆出版社,1989-03
2、黄岳洲,茅宗祥.中华文学鉴赏宝库: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
《日喻》是1078年(宋神宗元丰元年),苏轼任徐州知州时所作。“日喻”的“喻”,是“比喻”的意思,借用形象生动的事物进行比喻说理,是议论中常见的一种论证方法,《日喻》是一篇议论文,作者善于用形象比喻来逐层推进,引出观点,因之成文。
参考资料:
1、黄岳洲,茅宗祥.中华文学鉴赏宝库: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
江宁之龙蟠,苏州之邓尉,杭州之西溪,皆产梅。或曰:“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固也。此文人画士,心知其意,未可明诏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删密,锄正,以夭梅病梅为业以求钱也。梅之欹之疏之曲,又非蠢蠢求钱之民能以其智力为也。有以文人画士孤癖之隐明告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
予购三百盆,皆病者,无一完者。既泣之三日,乃誓疗之:纵之顺之,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棕缚;以五年为期,必复之全之。予本非文人画士,甘受诟厉,辟病梅之馆以贮之。
呜呼!安得使予多暇日,又多闲田,以广贮江宁、杭州、苏州之病梅,穷予生之光阴以疗梅也哉!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 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