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只八句五十六字,却有情节、有人物,展现了一个颇有戏剧性的场面,使人既感到可笑,又感到可恨、可悲。
诗的前四句,写催租吏手拿公文,大摇大摆,又怒又笑,催租之外,索要酒钱。后四句,写农民拿出仅有的三百钱,不够差吏喝酒钱,权当草鞋费。这首诗揭露了催租吏向农民敲诈勒索的丑恶嘴脸,记叙生动,文字简约,明白如话。
第一句单刀直入,一上来就抓住了“催租”的主题。全篇只有八句,用单刀直入法是适宜的,也是一般人能够想到、也能够做到的。还有,“催租”是个老主题,用一般人能够想到、也能够做到的单刀直人法写老主题,容易流于一般化。然而一读诗,就会感到不但不一般化,而且很新颖。这新颖,首先来自作者选材的角度新。请看:“输租得钞”,这四个字,已经简练地概括了官家催租、农民想方设法交清了租、并且拿到了收据的全过程。
旧社会的农村流传着一句老话:“早完钱粮不怕官。”既然已经交清租、拿到了收据,这一年就可以安生了。诗人《催租行》的创作,也就可以搁笔了。然而不然,官家催租的花样很多。农民欠租,官家催租,这是老一套;农民交了租,官家又来催,这是新名堂。范成大只用“输租得钞”四个字打发了前人多次表现过的老主题,接着用“官更催”三个字揭开了前人还不太注意的新序幕,令人耳目一新。这新序幕一揭开,一个“新”人物就跟着登场了。
紧承“官更催”而来的“踉跄里正敲门来”一句极富表现力。“踉跄”一词,活画出“里正”歪歪斜斜走路的流氓神气。“敲”主要写“里正”的动作,但那动作既有明确的目的性——催租,那动作的承受者就不仅是农民的“门”,主要的是农民的心。随着那“敲”的动作落到“门”上,就出现了简陋的院落和破烂的屋子,也出现了神色慌张的农民。凭着多年的经验,农民从急促而沉重的敲门声中已经完全明白敲门者是什么人、他又来干什么,于是赶忙来开门。
接下去,自然是“里正”同农民一起入门、进屋,农民低三下四地请“里正”就座、喝水……这一切,都没有写,但都在意料之中。没有写而产生了写的效果,这就叫不写之写。在这里,不写之写还远不止此,看看下文就会明白。“手持文书杂嗔喜”一句告诉人们:“里正”进屋之后,也许先说了些题外话,但“图穷匕首现”,终于露出了催租的凶相。当他责问“你为什么还不交租”的时候,农民就说:“我已经交清了!”并且呈上官府发给的收据。“里正”接过收据,始而发脾气,想说“这是假的”,然而看来看去,千真万确,只好转怒为喜,嬉皮笑脸地说:“交了就好!我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是来你这儿弄几杯酒,喝它个醉醺醺就回家罢了!”通过“杂嗔喜”的表情和“我亦来营醉归尔”的语气,把那个机诈善变、死皮赖脸、假公济私的狗腿子的形象,勾画得活灵活现。
催租吏一到农家,农民就得设宴款待。“里正”既然明说要尽醉方归,那么接下去,大约就该描写农民如何借鸡觅酒了。然而出入意外,作者却掉转笔锋,写了这么四句:床头悭囊大如拳,扑破正有三百钱:“不堪与君成一醉,聊复偿君草鞋费。”钱罐“大如拳”,极言其小;放在“床头”,极言爱惜。小小的钱罐里好容易积攒了几百钱,平时舍不得用,如今逼不得已,只好敲破罐子一股脑儿送给“里正”,还委婉地赔情道歉说;“这点小意思还不够您喝一顿酒,您为公事把鞋都跑烂了,姑且拿去贴补草鞋钱吧!”写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下面当然还有些情节,却留给读者用想象去补充,这也算是不写之写。
“里正”要求酒席款待,农民却只顾打破悭囊献上草鞋钱,分明牛头不对马嘴,但却不怕碰钉子、触霉头。因为“里正”口头要酒,心里要钱,农民懂得他内心深处的潜台词。何况,他口上说的与心里想的并不矛盾:有了钱,不就可以买酒吃吗?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跨越“里正”的潜台词以及农民对那潜台词的心照不宣,便去写送钱。“扑破”一句,实际上用了杜诗“径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的典故。扑破“悭囊”,不多不少“正有三百钱”,说明农民针对“里正”“醉归”的要求,正是送酒钱,却又不直说送的是酒钱,而说“不堪与君成一醉,聊复偿君草鞋费”,其用笔之灵妙,口角之生动,也值得玩味。
这首诗的纪事,就不是寸步不遗,而是大幅度的跳跃,同时又“气象联络”。八句诗四韵:“催”、“来”押平声韵,“喜”、“尔”押上声韵,“拳”、“钱”押平声韵,“醉”、“费”押去声韵。韵脚忽抑忽扬的急遽转换,也正好与内容上的跳跃相适应。
参考资料:
1、霍松林.宋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1014-1015
《催租行》是诗人于公元1155年(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在新安为司户参军时对催租事有感而写的诗。
参考资料:
1、王烈夫.中国古代文学名篇注解析译 第3册:武汉出版社,2016:314
板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板本。
庆历中有布衣毕昇,又为活板。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先设一铁板,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乃密布字印,满铁范为一板,持就火炀之,药稍熔,则以一平板按其面,则字平如砥。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每一字皆有数印,如“之”“也”等字,每字有二十余印,以备一板内有重复者。不用,则以纸帖之,每韵为一帖,木格贮之。有奇字素无备者,旋刻之,以草火烧,瞬息可成。不以木为之者,文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兼与药相粘,不可取;不若燔土,用讫再火令药熔,以手拂之,其印自落,殊不沾污。
昇死,其印为予群从所得,至今保藏。
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产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愿,吾爱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学焉,夫亦愈知治矣。”子产曰;“不可。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吾子爱人则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子之爱人,伤之而已,其谁敢求爱于子?子于郑国,栋也。栋折榱崩,侨将厌焉,敢不尽言?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多乎?侨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譬如田猎,射御贯,则能获禽;若未尝登车射御,则败绩厌覆是惧,何暇思获?
子皮曰:“善哉!虎不敏。吾闻君子务知大者、远者,小人务知小者、近者。我,小人也。衣服附在吾身,我知而慎之;大官、大邑,所以庇身也,我远而慢之。微子之言,吾不知也。他日我曰:‘子为郑国,我为吾家,以庇焉,其可也。’今而后知不足。自今请虽吾家,听子而行。”子产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抑心所谓危,亦以告也。”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