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金华县的长官张佐治到一个地方,看见有许多青蛙在道路旁鸣叫,都昂着头,好像有冤要说似的。张佐治对这事感到很奇怪,便下车步行,青蛙见他下了车,于是又蹦又跳地来他的面前为他引路。一直走到了一田边,只看见三具尸体叠在一起。张佐治力气大,用手提起上面两具尸体,发现最下面那具尸体还在微微颤动,于是喂给那人热水喝,不一会儿那人醒了。他讲起了经过:“我是名商人,在路上看见两个人挑着竹筐去集市,筐中有许多青蛙。我为它们感到悲哀,于是我便买下了青蛙把它们全放生了。那两个卖蛙的人说:‘这里水池很浅,即使你把青蛙放生了,也会被别人捉去;前面有一潭深水,是个放生池。’我于是便跟那两人前往放生池。可料想,那两个人挥动斧头,于是,我就被他们伤害了。我的两个随从还没走远,身上带着几百两金子,(他们)肯定把我的随从诱惑到这里,把他们杀害然后抢走金子。"张佐治回到郡内,急忙下令捉捕。不出几天人的金子都落网了,一审讯便吐露了事实,把他们处死。夺回来的金子还给了商人。
注释
1、金华:古地名,今浙江金华市。
2、郡守:郡的长官。
3、挈:提。
4、从:跟随。
5、斤:斧头。
6、导:引路。
7、并:同时。
8、清渊:深水。
9、市:到市场上去。
10、汤:热水。
11、适:到....去。
12、前导:在前面开路。
13、焉:在那里。
14、未几:不久。
15、从之:跟随着他们。
16、哀之:为他感到哀伤。
17、异之:感到奇怪。 异:奇怪。
18、虽:即使。
19、导:引,引导。
20、渊:深水,深潭。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