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消除;改正。古代把字写在竹简或木板上;有错误时;或改动或剥去;不刊:不能消除;不可删改。内容正确;不能更改的论断。
徇:曲从。不曲从私人交情。指为人公正,秉公处事。
败:毁坏,摧残;乱纪:破坏法纪。败坏法令,扰乱纪律
车络绎不绝;有如流水;马首尾相接;好像游龙。形容沿途车马很多;成群结队;繁华热闹的场面。也作“马龙车水”。
车马聚集很多。形容非常热闹。
车子充满门庭,比喻宾客很多。同“车马盈门”。
指车马填塞门庭道路。形容宾客众多。
此:这;这个;彼:那;那个;伏:低下去。这里起来;那里下去。形容联系紧密;互相配合行动。也作“此伏彼此”、“此起彼落”。
法:法律。阿:偏袒;讨好。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意思是秉公执法;不畏权贵。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形容文章或言谈中不必要的话太多。
克己:克制自己的私欲;奉公:以公事为重。指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为公。
连篇:整篇。整篇都是空话,缺乏具体内容。
鳞次:像鱼鳞那样挨着。栉比:像篦子齿那样并排着。形容像鱼鳞或梳篦的齿那样紧密的排列着。多用以形容房屋或船只密集。
琳琅:美玉。满眼都是美好而珍贵的东西。比喻精美、珍贵的物品很多。
旧时俗指皇帝说的话。现在指说出口不能改变的话(用在讽刺)。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尽:极;善:好。内容和形式都完美无缺;没有缺点。形容事物完美到没有一点儿缺点。
屡:多次;鲜:新奇。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也作“数(shuò;屡次)见不鲜。”
牵:拉;附会:把无联系的事物生硬地拉扯到一起。把不相干的事物硬拉在一起;说成彼此相干。
俱:都、一起。泥土和沙石跟着水一起流了下来。比喻好坏不同的人或事物混杂在一起;一同显现出来。
原指佛教徒所遵守的规则和戒条。现比喻束缚人的繁琐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指捏造罪名,陷害无辜的人。
绳:准绳;引申为制裁;之:代词代犯法的人;以:用;拿;法:法律;法令。用法律作准绳;给予制裁。
形容房屋连片。
稠:稠密,多。穰:丰盛。人口众多,物产丰盛。形容城市繁荣昌盛的景象。
指谈论的人多,各种议论都有。
形容子孙后代人很多。
谓山峦重迭,水流盘曲。
人多得像大山大海一样;形容聚集在一起的人特别多。
鼎沸:鼎水沸腾;原比喻形势不安定;现比喻声音嘈杂。形容人群的声音吵吵嚷嚷;就象煮开了锅一样。
万道河,千重山。形容路途艰难遥远。
做种种坏事。为:做;歹:指坏事。
违犯法令,破坏纲纪。
言:话;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随:跟随。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法:法纪;天:天理。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任意干坏事。现多形容违法乱纪;不受管束。
讳言:不敢说或不愿说。没有什么不可以直说的。指可以坦率地说。
被认为是过了时的或被认为是与所谋求的发展相抵触并起妨碍作用的理论、概念或实践
身:亲身;指生命;试:尝试;法:法律;刑法。拿性命去尝试法律。
形容没有拘束;十分安闲舒适。
约:商议确定;法:法律。订立法律三条。原指订立法律;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大家监督遵守。
对奇异的事情拍着桌子惊叹。明末凌蒙初有拟话本《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
指毫无顾忌或不考虑后果地肆意行动。非为;干坏事。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谓不该说而说。
胜:尽;收:接收;领略。形容美好的事物、景色非常多;人们一时间领略、欣赏不过来。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络绎:前后相连;连续不断。不绝:也是不断之意。形容行人、车马、船只等来往频繁;连续不断。也作“络绎不断”。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不受拘束。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仍然自由自在。
崇:高;峻:山高而陡。高大陡险的山岭。也作“高山峻岭”。
奉:奉行;遵守;公:公务。奉行公事;遵守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不违法徇私。形容行为端庄、规矩。
因人多造成了困难。
人来来往往连续不断。也形容忙于应酬。
形容人多。
知道法律;却违反法律。
连续不间断。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