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比喻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
把对的说成错的;把错的说成对的。指善恶不明或故意歪曲事实。
何患:哪怕;辞:言辞。哪里用得着担心没有话说呢?常与“欲加之罪”连用,表示坏人诬陷好人时,无端捏造罪名,还说得振振有词。
实事:客观事物;求:研究。是:事物内部的规律性。指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
找各种借口推托、阻挠。
指无理强辩;想说成有理的。
把鹿说成马。比喻故意颠倒黑白。
混淆:使界限模糊。故意把正确的说成错误的,把错误的说成正确的,制造混乱,使是非不清
终:竟,尽。整天整夜
要想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罪名
不讲道理,纠缠不放。
把对的说成错的;把错的说成对的。比喻故意制造混乱;使是非不清。
野蛮横暴;不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