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音 | tōng lìng | 注音 | ㄊㄨㄙ ㄌㄧㄥˋ |
| 首字母 | tl | 词性 | 动词 |
| 近义词 | 手谕、 檄书、 上谕、 通知、 启事、 宣布、 檄定、 版檄、 敕晓、 号件、 导谕、 宣令、 告至、 申诏、 谕令、 告札、 通知书、 宣谕、 谕指、 笺檄、 诰敕房、 讯栲、 省谕、 诏用、 宣卷、 | ||
| 反义词 | |||
| 基本解释 | 1.传达命令。 2.把同一命令发到若干地方。 3.发到若干地方的同一命令。 | ||
通令又称“职务训令”。行政长官关于某一法律和条例的解释和某项公务的实施办法,根据层级指挥权所发出的命令。适用于其管辖下的全体公务员和机关,具有普遍性质,通令对公务员具有拘束力量,不服从命令可能受到处分。通令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解释性的通令,一类为条例性的通令,前者对外界人员不具有执行力量,属于内部行政措施,后者对外界人员具有执行力量,适用关于条例的规则,二者的区分根据通令的内容确定,一切对于法律秩序增加新规定的通令,属于条例性质,具有对外界执行的力量,一切对法律秩序没有增加新内容的通令,属于内部行政措施,只在内部行政关系中产生下级服从义务。而不能以通令所使用的名称或形式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