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雪片乱春晴,风里杨花自在行。萍叶纵横成后劫,麴尘恍惚悟前生。
黏帘坠溷知何处,流水行云共此情。希逸朝衣寿阳额,也教点点著人轻。
人归地底鹤冲天,穹碑屃赑焦山巅。上皇山樵弄神笔,银钩铁画常蜿蜒。
果然奇物天亦忌,丰隆肆虐山无权。雄雷雌电声震震,珠飞玉碎沈深渊。
珊瑚明月耀水底,老鱼拨剌蛟垂涎。欧公苏公称好古,临江酹酒心留连。
严冬水落断碣出,苔衣荇带相纠缠。眠沙藉草拓数字,十指欲裂身拘挛。
晨星落落见者少,赝文伪本争流传。苏州太守天下士,孤操直比松筠坚。
拾残碑奠山麓,鸠工首倡寅僚先。巨灵开山龙徒水,山魈水怪纷相牵。
移来位置维摩院,覆以茅亭护以栏。鼎沈泗水剑出狱,神物隐见岂偶然。
我闻当年瘗鹤日,依稀犹纪壬辰年。迄今一千三百载,质虽金石何能全。
罡风劫火几燔烧,洪波巨浪长洄沺。炳然七十有余字,直与天地同绵绵。
龟文剥裂龙蛇隐,锋铓秃尽精神完。周宣纪猎有石鼓,年年秋草埋寒烟。
一从认出蝌蚪字,升诸清庙陈宫悬。千秋会应有真赏,璧沈终出珠终还。
人物果能成不朽,何论沧海为桑田。
山灵厌寂寞,推石堆山坳。河伯怒驱之,奋作风雷号。
水头落云中,势与帆樯高。舵工挟长技,一叶随惊涛。
撇捩转石罅,生死争秋毫。瞬息数百里,东逝不可招。
我舟逆流上,飞泉洒林梢。仆夫引竹缆,舟子刺松篙。
进尺还退寸,目瞪心摇摇。势平流忽散,巨舰轻如毛。
暝色赴林壑,停泊傍渔舠。吹火煮夜粥,共慰推挽劳。
重唇白甲鱼,出网鲜可疱。掩篷读我书,斟酌樽中醪。
前滩名虎啸,西上更岧峣。且复永今夕,何暇问明朝。
清江天上来,缥缈历云汉。云根养深渊,毛发明可鉴。
发源施州卫,千里横匹练。或为石所激,吼雷势奔电。
涧底纤鳞游,表里皆洞见。当其清浅时,手掬足可践。
汇作无底潭,空明光一片。方春雷雨动,夭矫蛟龙现。
宜都入川江,无复此颜面。浑灏成其大,岂云不善变。
愿助东海深,旧山何必恋。
桃花何灼灼,烂漫迎风开。春归红已歇,鶗鴂莫相催。
忆昔蓬门同食力,萧萧络纬霜中织。佐君夜读买兰膏。
典尽钗钿无怨色。君今已贵妾已老,红颜那比新人好。
避贤不敢妒蛾眉,何须定刈当门草。野径云低树色微,树头鸠妇已分飞。
也知性拙应遭逐,风雨飘摇何处归。
山形如醉翁,佝偻欲颠仆。云林意蒙密,水石气局蹙。
严霜飞不到,青翠豁人目。硕果缀余柑,小红亚天竹。
涧底数枝梅,横斜过石屋。冻蕊参差开,含春媚幽独。
到此坐忘疲,欲往意还复。乃知草木心,舒荣在岩谷。
我欲结茅庵,餐霞友麋鹿。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