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借题“於潜僧绿筠轩”歌颂风雅高节,批判物欲俗骨。诗以议论为主,但写得很有风采。
据《晋书·王徽之传》记载,王羲之的儿子王徽之,为人高雅,生性喜竹。有一次,他寄居在一座空宅中,便马上令人种竹。有人问其原故,他不予正面解释,“但啸咏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这“可使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便是借此典而颂于潜僧。因为典故中有着那样一位风采卓异的形象,诗入又用了“可”、“不可”这样的选择而肯定的语气,一位超然不俗的高僧形象便立刻跃然纸上。
“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是对“不可使居无竹”的进一步发挥。它富哲理,有情韵,写出了物质与精神、美德与美食在比较中的价值;食无甘味,充其量不过是“令人瘦”而已;人无松竹之节,无雅尚之好,那就会“令人俗”。这既是对于潜僧风节的赞颂之语,也是对缺乏风节之辈的示警。接着用“人瘦尚可肥,俗士不可医”申足此意,就更鞭辟入里。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思想品格和精神境界。只要有了高尚的情操,就会有松柏的孤直,梅竹的清芬,不畏强暴,直道而行,卓然为人;反之,就会汲汲于名利,计较于得失,随权势而俯仰,视风向而转移,俗态媚骨,丑行毕现。这种人,往往自视高明,自以为得计,听不进奉劝,改不了秉性,所以诗人说这种“俗士不可医”——医之无效。
以上为第一段。这一段的特点是:出语精警,议论精辟,发人深省。
文似看山不喜平。上面全是诗人议论,虽出语不凡,但若直由诗人议论下去,便有平直之嫌,说教之讥。因而下段重开波澜,另转新意。由那种“不可医”的“俗士”站出来作自我表演,这就是修辞学中的“示现”之法:“旁人笑此言:‘似高还似痴’”这个“旁人”,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俗士”。他听了诗人的议论,大不以为然;他虽然认为“不可使居无竹”是十足的迂阔之论,腐儒之见,但在口头上却将此论说成“似高、似痴”,从这模棱两可的语气里,显示了这种人世故、圆滑的特点;他绝不肯在论辩中作决绝之语而树敌。
下面是诗人对俗士的调侃和反诘:“若对此君仍大嚼,世间那有扬州鹤!”诗意谓:又想种竹而得清高之名,又要面竹而大嚼甘味,人间何处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这等美事。名节高的人难得厚富,厚富的人难得名高;做官的人无暇学仙,得道的人无暇做官;食肉的人无高节,高节的人不食肉;两种好处都不能兼得,多种好处就更不能兼得了。
这首诗以五言为主,以议论为主。但由于适当采用了散文化的句式(如“不可使居无竹”、“若对此君仍大嚼”等)以及赋的某些表现手法(如以对白方式发议论等),因而能于议论中见风采,议论中有波澜,议论中寓形象。苏轼极善于借题发挥,有丰富的联想力,能于平凡的题目中别出新意,吐语不凡,此诗即是一例。
参考资料:
1、傅经顺 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349-351
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春,苏轼出任杭州通判时,从富阳、新登,取道浮云岭,进入於潜县境“视政”。於潜僧慧觉在於潜县南二里的丰国乡寂照寺出家。寺内有绿筠轩,以竹点缀环境,十分幽雅。苏轼与僧慧觉游绿筠轩时,写下了这首《於潜僧绿筠轩》。
参考资料:
1、傅经顺 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349-351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仑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执至白下。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
呜呼!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亦以乙酉在扬,凡五死而得绝,特告其父母火之,无留骨秽地,扬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关中黄遵严、粤东屈大均为作传、铭、哀词。
顾尚有未尽表章者:予闻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下,尚有数人,其后皆来江都省墓。适英、霍山师败,捕得冒称忠烈者,大将发至江都,令史氏男女来认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亦出视之。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莫敢为之表章者。
呜呼!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 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