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语言质朴,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行文质朴,生动感人。 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共可分为四个部分。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以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马的反常,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但诗人还未察觉,他下车犹豫了一阵,等候了一阵,见马总是不动就仰头折下一根枯杨的树枝,想鞭马前进。这四句是个引子,交代了事情发生的地点,同时也提起了一个悬念。
“顾闻”四句为第二部分,引出事件。四句意谓只听得小丘林子里,传来一阵阵悲哭之声,诗人问啼者: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这是事件的开端,写得很有层次,先闻哭声,再见其人,未知原因,故发疑问。完全按照客观现实情景写出。正是由于诗人的关切问讯,才引出下面孤儿诉说原委。
从“亲母舍我殁”到“穷厄岂有赀”十四句为第三部分,这一部分都是孤儿所说的话,也是全诗的主要内容,写得如泣如诉,真情毕露,舒缓而有致,质直而可信。这一部分共分为二层意思。前八句为第一层,是孤儿诉说后母虐待的情景。这几句话,是字字血、声声泪。后六句是第二层,写孤儿哭坟情状。孤儿上坟去探看生母的冢墓,目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悲愤和痛苦,孤儿在活的人中无处哀告,只能求告于死去的母亲,这本身就是无限伤心的事。而活着的孤儿毕竟和死去的母亲永远分离了,生身的母亲,既然见不到满腹委屈也就无法申诉所以孤儿热泪纷纷,只能大声哭喊嘶哑了嗓子。生母将孤儿丢弃在人世间忍受穷困煎熬,没有留下财产可供孤儿度日,孤儿不能独立生活,又摆脱不了后母的欺凌和虐待。这六句诗,一层深一层地展示了孤儿的悲惨遭遇和凄苦欲绝的心态——孤儿已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徘徊,如果不能继续忍受虐待,就只有追随生身母亲于地下。
最后两句是第四部分,是全诗的尾声。诗人又以第一人称出来说话,规劝后代人以此为教训,不要虐待孤儿。这在今天看来似乎近于画蛇添足,但在汉魏乐府中却是一种习惯写法,以此点明诗人写作宗旨。这种形式,对后来的乐府诗特别是中唐时代的新乐府有明显的影响。
参考资料:
1、上海辞书出版社文学鉴赏辞典编纂中心.《古诗三百首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12:第172-173页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本诗见于郭茂倩《乐府诗集·杂曲歌辞》,题下仅有阮瑀此作一首。大约是阮瑀学习汉代乐府而自制的新辞,取篇首的五字为题目。一日,作者驾车出城向北行驶,途中遇到一位被继母虐待而在亲生母亲坟头哭诉的人,作者询问其哭泣因由,于是作者写下该篇以警示后人。
参考资料:
1、何怀远,贾歆,孙梦魁主编.《四库精华 汉魏六朝诗 37》:远方出版社,2006.09:第134页
楚国有狂夫,茫然无心想。
散发不冠带,行歌南陌上。
孔丘与之言,仁义莫能奖。
未尝肯问天,何事须击壤。
复笑采薇人,胡为乃长往。
田舍有老翁,垂白衡门里。
有时农事闲,斗酒呼邻里。
喧聒茅檐下,或坐或复起。
短褐不为薄,园葵固足美。
动则长子孙,不曾向城市。
五帝与三王,古来称天子。
干戈将揖让,毕竟何者是。
得意苟为乐,野田安足鄙。
且当放怀去,行行没馀齿。
日夕见太行,沉吟未能去。
问君何以然,世网婴我故。
小妹日成长,兄弟未有娶。
家贫禄既薄,储蓄非有素。
几回欲奋飞,踟蹰复相顾。
孙登长啸台,松竹有遗处。
相去讵几许,故人在中路。
爱染日已薄,禅寂日已固。
忽乎吾将行,宁俟岁云暮。
陶潜任天真,其性颇耽酒。
自从弃官来,家贫不能有。
九月九日时,菊花空满手。
中心窃自思,傥有人送否。
白衣携壶觞,果来遗老叟。
且喜得斟酌,安问升与斗。
奋衣野田中,今日嗟无负。
兀傲迷东西,蓑笠不能守。
倾倒强行行,酣歌归五柳。
生事不曾问,肯愧家中妇。
赵女弹箜篌,复能邯郸舞。
夫婿轻薄儿,斗鸡事齐主。
黄金买歌笑,用钱不复数。
许史相经过,高门盈四牡。
客舍有儒生,昂藏出邹鲁。
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
被服圣人教,一生自穷苦。
老来懒赋诗,惟有老相随。
宿世谬词客,前身应画师。
不能舍余习,偶被世人知。
名字本皆是,此心还不知。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