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犯法令,破坏纲纪。
法:法纪;天:天理。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任意干坏事。现多形容违法乱纪;不受管束。
擅:随便,任意。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不能尽守自己的职责
只为自己打算;只顾自己利益。形容私心重。
自己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形容主观、不虚心。(为:认为;是:对;正确)。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不认真、不负责地对待本职工作。
指没有经过上级或有关方面同意,就擅自处置。